07
30
2021
各位参保人员:
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保信息化建设,向参保人员提供更便捷高效医保服务,根据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及我市工作计划,重庆市医保局定于2021年7月30日18时起,停机切换新老医保信息系统,为保证参保人员顺利就医,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医保暂停服务时间
暂停时间:2021年7月30日(星期五)18时至8月4日(星期三)0时,医保卡在全市所有医院及药店暂停联网结算服务。
恢复时间:2021年8月4日(星期三)0时起,全面恢复医保各项业务办理。
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就医
门诊特病患者,建议尽量避开7月31日至8月3日时间段来院就医,确需来院就诊特殊疾病患者,由个人先行垫付所有费用,于8月4日-8月31日持医保卡、特病卡、病历及缴费票据等资料,至门诊挂号收费窗口办理自费转医保结算手续。
门诊普通疾病患者就医
停机期间,请持除医保卡外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挂号/取号就医,选择除医保卡外的其他支付方式支付费用(原医保支付的钱由您先行垫付),待平台上线后持医保卡、发票等于2021年8月9日—8月20日(周一至周五)前到门诊一楼收费大厅人工窗口进行退费。,于8月4日-8月31日持医保卡及缴费票据,自助机票据至门诊挂号收费窗口办理自费转医保结算手续;
住院患者费用处理方式
停机期间,所有医疗费用均需参保患者个人先行垫付,并采取以下方式处理:
1.重庆本地医保患者:患者出院时需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用不结算,待8月4日0时平台上线后,持医保卡、缴费票据、出院证、出院记录、诊断证明书等材料至住院收费窗口办理医保结算手续;
2.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患者:全额缴费办理结算,待8月4日0时平台上线后,再联网结算;如不能正常联网结算的,需全额自费结算,个人先行垫付医疗费,持发票、病历、诊断证明书及住院费用总清单等材料回参保地手工报销;(具体报销以参保地医保局回复为准)
3.自费患者:全额缴费,自费办理结算手续。
附我市各医保部门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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